市场监管新规叫停定语叠叠乐式虚假宣传
2026年6月14日,一种被业内称为“定语堆叠”的广告策略,在电商、餐饮、汽车、家电等消费行业广泛蔓延。其核心手法是商家通过持续添加限定条件,将比较范围层层收窄,最终在某个极度细分的子类目中,自称“销量第一”“行业首创”“品类冠军”。
例如,“某市某商圈某月某细分品类销量第一”这类表述,表面数据完整,实则是由商家自行划定的极窄统计口径。既无权威第三方机构背书,也无法与其他品牌进行横向比较。本质上属于精密包装的营销噱头,与真实的市场领导地位相去甚远。
这一现象已引发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剑指广告中滥用“第一”“唯一”等绝对化用语、虚构权威头衔,以及通过大字标题吸引点击、辅以极小字免责声明规避责任的误导性行为。
此前部分企业认为,只要在“第一”前叠加足够多的限定词,便可绕开法律红线。新规对此作出明确界定:若限定的地域范围小于省级行政区划,所指行业类别窄于国家标准分类,或产品本身缺乏国家标准——即便定语再长,此类宣传仍可能构成广告违法行为。
换句话说,限定词的多寡并非免责金牌。刻意压缩统计单元、人为制造“伪细分赛道”,从而营造“唯一性”或“领先地位”的虚假印象,这条路已被彻底堵死。
权威法律专家指出,市场细分领域的划分及关键指标的定义权属于主管部门,企业无权自行创设评价体系。地域限定的最低标准为省级行政单位,不得再缩减至地级市、区县或更小范围。监管核心目标在于推动广告信息回归真实、透明、可验证的本质,保障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做出理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