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互联网诊疗严禁使用 AI 等自动生成处方
天津出台互联网诊疗新规,AI开处方被明令禁止
话说就在2月4日,天津市卫健委正式发布了《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这份文件来得正是时候——随着线上问诊越来越普及,确实需要更明确的管理规范来保障医疗质量。
让我特别留意的是,《办法》对病历管理提出了硬性要求。按照规定,互联网诊疗的病历记录要参照门诊电子病历标准管理,保存期限不能少于15年。而诊疗过程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这些原始记录,也得至少保存3年。说实话,这个规定很务实,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时有据可查,又考虑到了实际存储成本。
不过最引人关注的,要数处方管理的相关条款了。根据我的观察,这可能是国内首次在省级规范中明确禁止AI生成处方。《办法》要求,所有线上处方必须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还得附上电子签名,经过药师审核才能生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6岁以下儿童的开药,必须确保有监护人和专业医师在场——这个细节考虑得很周到,毕竟小朋友的用药需要格外谨慎。
说到监管机制,《办法》设计得相当细致。医疗机构需要全程留痕,并向市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有意思的是,文件特别强调了“最少可用原则”来采集数据,这既保障了监管有效性,又避免了过度收集信息。从我接触过的医疗信息化项目来看,这种平衡其实挺难把握的。监管部门会重点关注医疗机构资质、电子处方、用药情况等核心指标,还会定期反馈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这种闭环管理思路,确实比单纯的事后追责要科学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