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允许对 AI 发明授予专利:人类需被列为发明人
德国法院裁定:AI生成发明可获专利,但人类须列名发明人
这事儿在知识产权圈里,最近可算是炸开了锅。根据 DevClass 当地时间10日的报道,德国一家法院上周作出了一项颇具突破性的裁定:只要人类被列为发明人,那么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也同样可以堂堂正正地申请并获得专利。
那么,是谁在推动这场颇具前瞻性的法律测试呢?答案是“人工发明者项目”。这个项目发起了一系列公益诉讼,其核心诉求相当明确:尝试在没有传统人类发明者或作者直接参与构思的情况下,为AI自主生成的成果争取知识产权。他们的目标并非仅仅是赢得个案,更在于激发一场关于AI及类似碘伏性技术长远影响的深度讨论,并试图为未来AI成果的“可保护性”摸索出一条可行的路径。
具体到本次判例,德国联邦法院——这个国家的最高民事法院,给出了明确的信号。法院裁定,由名为DABUS的AI系统独立构思的一款午餐盒设计,完全有资格申请专利。不过,这里有个关键前提:人类申请人——也就是DABUS系统的拥有者科学家,必须被正式列为发明人。与此同时,申请文件中必须如实、明确地指出,该产品的核心创意构想其实源于人工智能。
话说回来,德国这项裁决并非全球共识。综合IT之家此前的报道,市场的反应各不相同。就在今年5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处理过类似的议题,当时法官给出的裁决截然相反——他们坚持“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这一传统原则,并以此为由,断然拒绝为AI的“发明”授予专利。
无独有偶,英国最高法院也在去年12月就几乎相同的案例作出了类似日本的裁决。当时,一位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尝试为他的人工智能系统所创造的发明申请专利,最终以败诉告终。英国最高法院的立场非常坚定:依据现行的英国专利法,专利的发明人资格,必须且只能是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