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FSD欺诈诉讼 10车主索赔395万
5月31日,一场针对特斯拉FSD(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集体诉讼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此案自立案起便引发广泛关注,因为原告并非孤军奋战,而是由10位中国车主联合发起,直指特斯拉在FSD宣传中存在虚假陈述与消费欺诈。索赔总额达395万余元,诉求极为明确:其中9位车主要求就FSD功能本身执行“退一赔三”,另一位车主主张整车“退一赔三”,理由是FSD是其购车的唯一决定性因素。
车主的核心论点在于:特斯拉明知其宣传的“完全自动驾驶”功能从未获得中国监管部门批准,也无法兑现宣传中的核心能力,同时刻意隐瞒了硬件层面的技术缺陷。通过诱导性宣传手段,促使车主下单购买,这在法律层面构成欺诈。庭审中,特斯拉方面的回应也相当直接——主张FSD功能“现已实现”或“部分实现”,并称后续功能仍在推进研发。不过截至发稿,特斯拉对此案尚未作出公开回应。
回顾特斯拉FSD在中国市场的命名演变,可以察觉出微妙的信号。从最初的“完全自动驾驶能力”(Full Self‑Driving,简称FSD),到2025年改为“FSD智能辅助驾驶”,再到2026年5月悄然更名“特斯拉辅助驾驶功能”——官网上的“FSD”字样与“智能”表述均被删除,但售价依旧稳居6.4万元不变。每一次名称调整,都像是在为产品能力边界划界、打补丁,然而消费者的预期与实际体验之间的鸿沟,却被一次次拉大。
更具标志性的事件发生在2026年5月21日:特斯拉官宣“监督版FSD”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但该版本与北美版本存在显著差异,受限于本地数据训练、道路规则适配以及监管审批,其在城市道路复杂场景中的能力,本质上仍属于L2级辅助驾驶。驾驶员必须全程保持注意力,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法律责任也依然由驾驶员承担。换句话说,这距离“完全自动驾驶”还有相当长的距离。
诉讼背后,拷问的是品牌宣传的边界。当一家公司不断在命名上做减法、在功能上做保留,而消费者却为“未来承诺”支付真金白银时,法律的天平将倾向哪一方——这起案件或将成为行业的一个标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