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购车门槛12万,9.8万买车办证被拒真相
6月12日,内蒙古赤峰市出现一起典型争议:市民于4月初以9.8万元购入新能源车计划跑网约车,顺利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被驳回——原因是车辆购置价格未达到12万元标准。
该门槛源自赤峰市2024年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网约车车辆购置价须达到12万元(不含购置税)以上,且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这一政策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从法规层级看,其上位法为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该条款确赋予地方政府依据“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的权限。然而关键在于,条文核心指向车辆安全技术条件——价格高低与安全性能并无必然关联。
设置购置价格门槛的真实逻辑,实际上是借助价格壁垒将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市场进行区隔,核心目的在于保护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既得利益。
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已明确要求,起草政策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中亦直接指出:对网约车设置价格准入门槛,属于不合理限制性条件。
换言之,国家层面对此类做法的定性已经相当明确。据最新报道,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回应称,正积极借鉴已修订政策城市的经验,将推动本地网约车管理规定修订。可以预见,类似的价格门槛政策,未来恐难继续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