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侵权案胜诉,多摩万事屋判赔近三百万

2026-06-19阅读 0热度 0
米哈游

最近米哈游法务团队连续出击——刚处理完海外游戏内鬼泄露事件,便迎来一场关键胜诉。官方通报显示,连锁商业体“多摩万事屋”在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收到终审判决,被判赔偿298万元。

接近300万元的赔偿金额,在国内游戏IP侵权案中已属顶格处罚。这一判决释放出明确信号:借“二次创作”之名行系统性大规模侵权之实,此路已彻底封死。

许多人尚不清楚“多摩万事屋”的具体行径。根据米哈游法务部披露的信息,该主体并非个人或小型同人社团——其背后关联多家企业,在全国多地开设连锁门店,本质上是商业集合店。他们打着“同人二创”的旗号,实则从事赤裸裸的侵权生意:通过直营加加盟模式,在全国开设数十家门店,大量收购普通画师的同人作品,贴上自家品牌标识重新包装,堂而皇之地销售未经授权的《原神》《崩坏:星穹铁道》《绝区零》等米哈游游戏周边产品。

取证结果显示,涉案商品覆盖徽章、立牌、摆件等全品类周边,涉及141个游戏角色,总计超过1500款商品。更严重的是,他们将这种侵权模式做成加盟生意,在全国快速扩张,硬生生搭建出一条规模化产业链。

米哈游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问题后,立即对涉案的3家公司及2名核心投资人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相关被告名下的资产。一审阶段,多摩万事屋试图将全部侵权责任推给二创作者,声称“如果商品侵权,那是画师的问题”。米哈游对此态度异常强硬:即使被告败诉,也无权向任何同人作者追责——此次诉讼专门针对借二创牟利的商家,不允许把锅甩给创作者。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多摩万事屋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同时明确了二创的合法边界:游戏权利人允许个人或社团进行非营利及小规模营利性二创,这本身就是对二次元文化生态的保护。但多摩万事屋以企业身份进行大规模线上线下经营,甚至搞加盟扩张,已严重超出开放许可范围。因此,法院判令赔偿298万元。

多摩万事屋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辩称自己只是“寄售方”而非生产者。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直接驳回该说法,认定其自行选品、贴标并通过自有渠道销售的行为,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生产者,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这一判决彻底堵死了侵权者甩锅给普通二创作者的后路。

消息传出后,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有人调侃“米哈游开庭时带了一麻袋证据,法官翻都翻不完”。这场胜诉的意义远不止于个案——它既保护了IP方的合法权益,也划定了二创的红线,让真正热爱创作的个人和社团不再担心被别有用心的商家牵连。那么,这个判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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