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力度

2026-04-25阅读 794热度 794
广告 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出手:开启为期半年的广告提示语专项整治

就在今天下午,一则来自央视新闻的消息,给广告营销领域投下了一枚“重磅冲击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当前市面上花样百出的广告营销乱象,来一次为期半年的深度“清淤”行动。

这份《通知》可不是泛泛而谈,它直接锁定了六个核心战场,目标清晰,指向明确:

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

这可以说是当前广告“套路”中最常见的一种了。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障眼法,往往让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中吃了哑巴亏。

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

一句话:该说的、该让消费者一眼看到的信息,绝不能玩失踪或者隐藏在角落。

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

“第一”“首创”“最佳”……这些看似华丽的词汇,如果缺乏事实和依据作为支撑,下一步可能就要面临直接的查处了。

加强引证广告监管

所谓的“萝卜坑式引证”——也就是那些经过精心挑选、断章取义甚至虚构的数据和言论,将会受到重点关注。

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监管

这意味着,未来广告主不能再简单地“张口就来”,对于广告中宣传的内容,必须自己拿出能够自圆其说的证据。

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监管

发布平台的责任也被压实了,从源头到出口,监管的链条正在全面收紧。

通读这份通知,一个强烈的信号已经呼之欲出:监管部门这次是下定决心,要重拳整治那些利用“文字游戏”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公平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其目的不仅在于“堵”,更在于“疏”——通过规范市场,实际上是为优质广告资源和真正的高品质产品搭建更顺畅的对接桥梁。说白了,就是要缓解企业的“营销焦虑”,引导大家把心思从琢磨“话术套路”转向提升“产品硬实力”。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告别浮夸与猫腻,拥抱诚信与透明,或许这才是健康发展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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