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租车提前还车 没退款反被索要62元!出租方:优惠减免条件变动

2026-05-05阅读 0热度 0
消费者

五一租车提前还车 没退款反被索要62元!出租方:优惠减免条件变动

这个“五一”假期,租车出行又添了一桩让人颇感意外的纠纷。据媒体报道,昆明一位女士通过平台租赁了一辆7座家用车,约定的租期是从5月1日下午到5月4日晚上,订单总价1570元。

计划赶不上变化。行程中,由于随行驾驶员的亲属突发身体不适,这位女士与出租方协商后,决定在5月2日下午提前还车。本以为能按未使用的天数结算退款,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不退款反补费”的通知。

车辆归还结算时,出租方工作人员告知她,不仅剩余两天的租金不退,她还需额外支付62元费用。这着实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面对这样的收费,该女士及家属表示难以接受。他们提到,此前在其他平台多次租车,提前还车都是按实际使用时长结算,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而这次的收费依据,据说藏在平台“提前还车说明”的子条款里,位置十分隐蔽。租赁合同内并无任何明确约定,整个租车过程中,出租方也从未主动提示过这条规则。

对此,出租方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们表示,该订单属于节假日专属优惠订单,累计减免金额超过了400元。一旦提前还车,原先享受的优惠条件就会失效。按照平台80%的退改费标准重新核算后,便产生了62元的费用差额。

公司方面也坦言,在平日租车,提前还车并不会产生这笔费用。之所以在节假日设置这样的规则,主要是为了降低车辆被提前归还后可能产生的空置损失。

同时,出租方也承认,在事前并未向用户明确告知相关规则。他们甚至给这位女士提了一个建议:如果等到租期结束再确认结束订单,其实可以规避掉这62元的费用。

五一租车提前还车 没退款反被索要62元!出租方:优惠减免条件变动

针对此事,法律人士指出,在节假日这样的用车高峰期间,出租方因租客提前还车而收取一定的合理补偿,具备其商业逻辑上的合理性。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这类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收费规则,必须以醒目、明确的方式事先告知消费者,切实保障他们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否则,再“合理”的规则,也可能因为告知的缺失而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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