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优化举措详解

2026-05-29阅读 0热度 0
人工智能

数字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正经历系统性重构。安徽省联合七部门发布的《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围绕企业自主权、申报条件、评价方式、数字化管理及证书互认五大维度,搭建起“新八级工”制度的完整落地框架。这份文件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具体操作条款,而在于对数字人才评价逻辑的根本性重塑。

安徽省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

一、进一步赋予企业自主评价权

企业作为人才使用的主体,理应主导评价流程。本次政策的首要突破,是将评价权实质性下放至真正掌握技术脉络与业务场景的企业实体。

1. 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

指导数字领域大中型企业构建内部评价制度、专家团队及评价体系,政府提供题库资源支持。评价范围覆盖本单位全体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对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数字类新职业,企业可自主制定评价规范,破解“有岗无人评”的困局。鼓励已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持续扩展评价工种,及时纳入新职业与新技术。针对新技术新产品催生的新兴技能岗位,政府支持企业主动申报新职业、新工种,确保评价标准始终与产业发展同步迭代。

2. 发挥链主企业辐射带动作用

工信、数据资源、网信、密码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将牵头认定数字领域“链主企业”,并建立链内企业名录。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可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成为“产教评”技能培训生态链链主企业后,即可面向产业链内其他企业职工提供评价服务,输出具有品牌效应的技能人才证书。具备条件的自主评价企业可开展特级技师与首席技师评聘,链内其他企业可委托链主企业实施,形成以大带小的良性协作生态。

3. 优化企业自主评价方式流程

政府将编制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指南,根据产业类型与生产经营特点提供多元化评价参考模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特才特评”机制——对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职工,企业可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项目攻坚”等实战形式,开辟技能晋升绿色通道,让真正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脱颖而出。

二、优化数字技能人才参评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常是人才评价的第一道门槛。本次政策在“破门槛”上重点发力,核心逻辑是:让具备真才实学的人不受形式条件束缚。

4. 纵向延伸越级申报层级

在软件、网络、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数据要素、密码技术等领域,自主评价企业的一线职工若承担完成大型数字类项目建设,且累计工龄满足申报技师规定的从业年限,即可越级申报参加技师技能等级认定。链内企业可根据实际制定越级申报方案,委托链主企业实施。

5. 健全学历资历互认机制

高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普通高校的数字技术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能等级认定。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享受同等政策,释放出评价体系从“唯学历”向“看能力”转型的明确信号。取得教育系统“X证书”者,可按工种对应原则申报高一级别认定。同时,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与技能等级的衔接,取得数字领域相应职称的人员可申报对应级别技能等级认定,业绩突出者还可放宽累计从业年限要求,放宽幅度不超过规定年限的一半。

6. 拓宽“特殊”人才申报通道

备案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对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数据要素、密码技术等数字智造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技能人才,支持越一个等级申报或直接认定高一等级。政策明确向一线技能岗位倾斜,简化申报材料,申报信息及认定结果须在企业内公示。特级技师与首席技师的评聘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针对群体特点分类运用评价方式

不同群体、不同场景,评价方式需差异化定制。本次政策针对三类主体分别给出专属方案。

7. 自主评价企业:聚焦“能力+创新+贡献+质量”

企业可采用“核心能力评价+业绩贡献评价”模式,综合考察理论知识能力与操作技能水平。尤为关键的是“场景化操作技能考核”——自主评价企业及链主企业应围绕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实际岗位需求,设置真实项目场景,通过现场操作、方案设计、故障排查等方式评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摒弃传统“纸上谈兵”的考核方式。

8. 院校:融入教学,免试直认

院校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认定,应将国家职业标准的知识要求融入专业课程教学,技能要求融入实习实训考核,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纳入学分体系,重点考察实际操作能力。对在所学数字类职业领域取得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成果、专利发明、技术技能专著的毕业生,支持直接免试认定高级工技能等级,实现突破性创新。

9. 社会评价组织:突出“能干、会做、实用”

社会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劳动者开展评价,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职业标准,突出“能干、会做、实用”导向。要将所开考数字类职业领域的方案设计、程序开发、工艺操作等实际工作场景问题案例,纳入操作技能考核。同时,将“新八级工”制度对各等级的技能要求融入试题设计与试卷命制,实现高质量命题、高质量考评。

四、推行统一数字化第三方评价

数字化是提升评价效率与公信力的关键抓手,也是本次政策的突出亮点。

10. 试行社会化评价统考联考

以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职业为试点,逐步扩大范围,探索推行具备“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评、统一考务、统一证书标识”特征的统考联考模式。通过打造统考联考品牌,提升社会化评价发证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迭代升级。

11. 推行数字化评价管理服务

一体化推进数字化考试、数字化监考、数字化评分与数字化档案管理。参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考和在线监管指引》,推动评价机构相对统一计算机机考平台,集成“人脸识别+监考确认+考位随机”的身份核验功能。实现考试全程人脸抓拍、自动比对、录像存档及答题全流程可追溯,有效防止使用“小、散、弱”机考小程序或模拟平台引发信息泄露与违规操作,确保数字化评价安全可靠。

12. 支持全民数字技能训练学习

在确保题库试题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评价机构通过机构网站、机考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劳动者开放模拟考试模块,对外公开评价大纲、模拟样卷等学习资源,方便考生针对性训练、熟悉题型与考试流程,助力营造全民学习数字技能的浓厚氛围。

五、探索企业技术技能证书互认

企业认证与政府认证“两张皮”的顽疾,本次政策给出破解方案:对持有国际国内认可度高的数字领域大型企业自行颁发的企业内部技术技能证书的人员,可按专业或工种对应原则,申报参加数字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行理论科目免试,成绩按“合格”认定。同时,支持自主评价企业和链主企业探索“一试双证”,将企业认证与技能等级认定深度融合,实现互通互认,显著提升企业“内证”的官方含金量。

六、强化数字技能评价管理服务

评价工作的质量取决于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

14. 组建数字技能评价专业队伍

征集吸纳企业技术骨干、院校教师、行业专家、技能大师等技术技能人才,分类组建全省共享的数字技能评价专业人员队伍。建立命题内容方法、考务考评与质量督导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与跨区域共享。同时建立数字技能评价专题培训制度,开展政策法规、评价标准、操作技能等知识轮训,全面提升评价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15. 构建数字领域技术资源体系

建立以国家题库为引领、省级题库为龙头、评价机构自建题库为基础的省级题库资源目录,全省共享使用。支持评价机构与院校、企业共建共享实训考评基地。鼓励链主企业牵头发起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联盟,联合链内企业与院校开发适配产业需求的评价题库,共同组建命题考评队伍,共享链内企业实训场地设施设备资源。

16. 组织实施评价质量提升行动

围绕评价机构遴选标准、评价标准、考务规范与监管措施“四个立起来”,加强对评价机构及评价过程的监管。对违规操作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置,支持优质机构做专做强,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实施直接认定、越级申报、破格评价,需提供有效支撑材料,评价机构须严格审核把关并报备,确保公开公正,所属监管部门加强抽查复核。

七、建立部门分工协同推进机制

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涉及多部门,协同推进是成败关键。

17. 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建立人社部门与发改、工信、教育、网信、数据资源、密码管理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政策落地。省发展改革委将推动数字技能人才职业技能评价纳入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方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产业需求分析,推动新职业申报、职业标准开发,动态优化行业工种评价载体,协同开展评价工作监管。各市相应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数字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属地监管服务职责。

18. 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技能成才故事

各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行业会议等多种渠道,提高企业与劳动者的政策知晓度与参与度。要讲好技能成才故事,推动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技能就业、岗位聘任、薪酬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建立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让技能人才真正实现“有面子、有里子”。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省密码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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