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新国标正式公示:系统须严格达到合格驾驶人水平
2025年6月17日至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示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报批稿。这份全新国标计划于2027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为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性能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硬性底线——从模糊建议升级为必须遵守的法规准则。
本次报批稿是2024年旧版国标的首次修订,共涉及18项关键技术调整。核心在于:明确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在技术架构、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指标,为搭载此类系统的车辆设立清晰的安全准入门槛。两个关键点值得关注:一是自动驾驶系统(ADS)的安全水平不得低于一位合格且专注的人类驾驶人;二是车企必须向用户提供详实的使用说明。
划定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底线”
报批稿明确要求,ADS的安全水平至少应与正在承担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相当。不仅如此,系统还需主动预判驾驶环境中的潜在风险,例如提前识别高危险场景,根据安全风险动态调整行驶速度,精准控制车辆纵向与横向运动,并与周围道路使用者保持安全间距。当遇到探测盲区时,系统必须部署合理的控制策略以应对突发状况。
针对不同自动驾驶等级,标准给出了差异化要求。搭载L3级自动驾驶功能的车型,ADS至少需具备车道巡航、换道控制以及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除外)通行能力。而L4级车型要求更高——要么具备车道巡航、换道控制以及为绕行前方障碍物而部分或全部驶入相邻车道的能力;要么至少拥有车道巡航、换道控制、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除外)通行、绕行障碍物、倒车和掉头等全套操作能力。
车企须向用户提供ADS使用说明
人机交互的安全性与规范性,是自动驾驶安全体系的关键环节。报批稿对此做出硬性规定:ADS必须配备供车内用户激活和退出的专用物理或虚拟操控方式。当自动驾驶功能激活后,系统一旦检测到碰撞发生,必须向车内用户发出提示,该提示至少持续到ADS退出完成或用户手动确认。
这些提示需满足三项要求:第一,在所有ADS运行状态下都能被目标用户清晰察觉;第二,内容简明易懂、无歧义;第三,必要时同步采用光学、声学和触觉等多种提示模式。
在用户告知层面,车企责任明确。除常规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车辆制造商须通过公开渠道(如官方网站、应用程序)向用户提供ADS使用说明。说明内容必须包含:自动驾驶功能及其能力边界、驾驶自动化等级与局限性;系统在面临不可避免碰撞风险时的控制策略;以及自动驾驶功能的激活、退出、接管(针对L3级自动驾驶)、干预、最小风险策略等具体操作指引。
此外,在安全管理上,车辆制造商必须具备安全监测与管理的技术能力。
智能网联汽车监管进入快车道
标准拟于202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并设置1年过渡期。新申请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必须执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则从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关键应用载体,也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它从开发制造、测试评价到应用模式,正全面重塑行业格局。
政策层面,我国已出台《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划文件,明确要求加强自动驾驶系统安全监管并完善标准体系。技术层面,自动驾驶系统涉及感知、决策、控制等多个复杂环节,任何一环出现漏洞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直接威胁人身安全。
新国标一旦落地,将显著提升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从源头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与人员伤亡,同时驱动自动驾驶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