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福特新能源股权转让:股东结构调整,非四折出售
先给出几个核心判断:长安汽车近期挂牌转让长福新能源40%股权的操作引发市场热议,部分解读将其定性为“四折甩卖”。但从交易背景与定价依据来看,这种说法缺乏事实支撑。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6月11日消息显示,长安汽车于5月29日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拟转让长福新能源40%股权,挂牌底价约1.54亿元。消息一出,市场随即出现较大波动。
不过,长安汽车方面很快作出澄清。据新京报贝壳财经6月10日报道,长安汽车明确表示:公司持有的长福新能源股权比例本就是40%,本次挂牌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准,对应40%股权的评估价值直接作为挂牌底价。也就是说,定价过程有据可循,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四折出售”。
长安汽车特别强调,本次股权转让属于股东层面常规的结构调整。
回顾一下背景。长福新能源由长安汽车与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共同设立,股权结构清晰:长安福特持股60%,长安汽车持股40%。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动向是,2024年8月,根据福特汽车在中国市场的战略转型方向,长安福特正式接手福特电马在中国市场的运营业务。按照当时的规划,福特电马将加速长安福特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助力构建更完善的产品谱系。
此外,据每日经济新闻2025年9月报道,江铃汽车方面也曾透露,福特正在对在华业务进行更深层次整合——将江铃福特与长安福特的乘用车营销渠道合并,统一由福特中国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管理。
综合来看,长安汽车此次操作更像是合资企业内部分工与股权结构的常规调整,背后折射出福特在中国市场整体战略的进一步聚焦与资源整合。
